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冀土建学[2026]3号
关于申报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 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经研究, 决定组织2026年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选,现将申报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建设行业科技项目、技术标准、省级工法、示范工程、高品 质工程均可申报。
二、奖励等级
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一)科研项目申报奖励的,需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完 成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或项目验收,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已通过 省级及以上科技、住建(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价(验 收),或经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省 级及以上土木建筑学术机构组织的专家评价。
(二)技术标准(含规范、规程)申报奖励的,需颁布实施 5年以内(2021年1月1日后实施)且现行有效;需由第一主编 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不超过5家;申报单位和人员排序原则 上与标准(含规范、规程)印刷版一致。
(三)省级工法申报奖励的,需同时提供工法关键技术评价 (鉴定、验收)证书,且工法在有效期内。
(四)示范工程申报奖励的,需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验 收,并在工程名称后注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科技示范工程。 例如:“XXX 大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XXX 道路(科 技示范工程)”。
(五)高品质工程申报奖励的,需是五年以内完成的且竣工 验收1年以上(2025年4月30日之前验收,需进行消防验收的 工程还应提供消防验收资料);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应有技术 创新,绿色低碳综合效果显著,具有先进的设计、施工理念,其 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和促进可持续 发展的新技术(专有技术成果应附查新报告),经实践检验取得 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具有示范作用。申报单位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 总承包、技术咨询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申报(不超过5家);也 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申报或其中 一家单独申报,其它参建单位可随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六)申报的课题、工法、标准类项目使用《河北省建设行 业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工程、高品质工 程类项目使用《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工程类)》 (以下均简称《推荐书》),申报项目的所有资料须打印或打印 后复印,《推荐书》及全部附件装订成册, 一式2份,其中全红 章 1 套
(同时提供推荐书及附件电子版材料)。《推荐书》主要 完成人名单应与评价(鉴定、验收)证书相一致。
《推荐书》及“推荐参加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 一 览表”可一并从“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中下载
(http://www.hbstmjzxh.com/z1xz.asp) 。
(七)为确保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选的公正性与严 肃性,避免资源浪费,往年已获奖项目,以及核心内容相同的科 研项目、工法、示范工程、高品质工程,均不能重复申报本年度 奖 项 。
(八)2026年度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采取单位申报 和主管机构、省土木建筑学会二级学术委员会推荐的方式进行。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属大专院校的申报项目可直接报 送省土木建筑学会。
推荐单位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省土木建筑学会二级学术委员会 等。
2026年4月23日-30日省土木建筑学会将集中受理申报,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喻涛
联系电话:0311-89919959;13315152563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395号9号楼6楼9608房间
2 0 2 6 年 3 月 9 日
抄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城管局、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