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
委员的通知
沧市住建〔2018〕11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作用,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和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7〕13号),决定组建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现公开征集专家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领域
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由我市从事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部品部件、装备制造、施工、装修、监理、检测、信息化、管理与经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并吸收部分省级专家。
二、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二)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和国内外趋势,了解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在申请的领域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学术影响,在装配式建筑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业绩。
(四)对符合(二)(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1.国家或省级大师、特贴专家、领军人才、优秀专家、突贡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专家称号获得者;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3.国家、省装配式建筑重大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
4.国家、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定额的主要编制人员;
5.国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6.其他国家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技术领域荣誉称号获得者。
(五)同一领域同一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可适当增加名额。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
三、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科技发展动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装配式建筑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承担装配式建筑领域重大项目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四)承担装配式建筑领域中尚无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涉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类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项目的论证工作;
(五)承担市装配式建筑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委员确定程序
市区相关单位人选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人选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住建局择优选择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
五、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当地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申请,严格按申请条件进行把关,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丽娜
联系电话:03178698736
资料上报邮箱:
czhjnb@163.com
附件下载邮箱:
czzjjjnb@163.com 密码:abc123456
通讯地址:沧州市迎宾大道建业大厦1316室
附件:沧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