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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6-03-09 返回列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冀科政〔2026〕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2026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 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组织实施 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项目指南(附件1) 和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申 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 管理”—“科技计划”—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 行在线操作。
  申报人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3月23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17: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17:00
  业务咨询电话:0311-6650917685803093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1-6656869882620020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附件:1.2026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 报指南
  2.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度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科学技术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 、总体安排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按照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 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 物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基础科学、科学家精 神、科学课程等有利于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科普内 容;6 G、 基因编辑、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科技、生物医药、 脑科学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科技热点,组织科普项目。
  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播 感染力强的科普图书和影视动漫作品;支持科研机构、高校等事 业单位法人建设运营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影响力广泛的科普 传播信息化平台;支持有效期内四星级以上的省级科普基地通过 创作研发、开发展品、提升数字化能力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基 地趣味性、体验性、沉浸性,提升科普服务效能。
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普图书、科普影视动漫作品创作,每个项 目拟支持资金8—15万元;科普创作和传播平台每个项目拟支持 资金10—15万元;科普基地科普创新能力提升,每个项目拟支持 资金20—3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支持40—50万元;支持额度≤申请额度,资金不能得到完全满足时,差额部分自筹,项目 绩效指标不变。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时应有不少于1:1 的配套资金。
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要求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 料,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8年 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支持重点
  (一)原创科普资源开发
  1.科普图书创作(指南代码:3020101)主要支持已有创作基 础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普图书创作。聚焦基础科学、前沿技术、  科技热点等开展科学解读,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形式诠释 科技问题、科技现象、推广应用重大科学成果。弘扬科学家精神, 挖掘科学人文价值,融入科学方法和科学思维。
申报要求: (1)作品应具有原创性,并兼具科学性、思想性 和启发性,做到概念清晰、逻辑严谨、导向正确;(2)要图文并 茂,文字表达要清晰流畅、通俗易懂,图片和文字相互呼应、相 得益彰,有助于启发、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促进公众理解科 学技术;(3)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申报的作品,原创 图书要求已完成30%或以上的初步创作书稿,并签订出版协议;翻 译作品已完成60%以上初步翻译稿,并取得汉译出版权(提供原作 者简介、翻译者简介以及取得版权证明材料)
绩效指标:科普图书结项时应正式出版发行,发行量不低于1000册;应在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国际减灾日、世界知识 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 全国科普月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面向社会公众至少开展2次阅 读与公益推广活动;公益推广总量不少于200册,其中向资助方  提供不少于50册。
  2.科普影视、动漫作品创作(指南代码:3020102)
主要支持已有创作基础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普影视动漫作品 创作,包括原创科普电影(3D、4D、穹幕电影、网络电影、科幻 电影等)、科普影视节目(电视剧、科普剧、专题片、纪录片)、 科普微视频和科普动漫等。
  申报要求:(1)作品必须是原创科普影视动漫作品,内容须 围绕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 学精神;(2)科学技术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事件、 事物的解释要有严谨的学科知识支撑;(3)内容表达通俗易懂, 艺术构思成熟,逻辑清晰,表现生动,制作精良,有助于启发和 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便于公众理解、接受科学知识;(4)申 报作品应有制作方案、脚本大纲,明确相关技术指标,与音像出 版社签订出版协议;(5)科普电影、科普电视剧(电视剧、科普 剧、科幻剧、专题片、纪录片)节目申报,须已完成剧本或电视 节目脚本创作,并已列入拍摄计划,提供拍摄制作或播出相关备 案证明复印件。
  绩效指标:微视频动漫等作品(指标详见附件)申报时须上传正式出版发行的协议,项目结项时应有良好的设计和包装并应 正式出版发行,数量不少于500套,且须在主流平台(含B 站/微 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科普类账号)、省级以上媒体、公众号在 内的平台推广,累计播放量、网络点击量大于10万(附后台数据 截图及原链接);应在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国际减灾日、世 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 作者日、全国科普月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用于公益推广不少于 200套,其中提供给资助方不少于50套。电影、电视等作品申报 时须上传拟播出的合同,结项时应正式发行播出。
  3.科普创作和传播平台(指南代码:3020103)主要支持从事 教育、科研、科技推广、安全应急、医疗、养老等具有公益性质 的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和传 播优势,依托科学技术专业化团队和信息化团队运营的具有一定 影响力和关注度的网站、新媒体账号等专题科普创作和传播平台 开展系列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产品开发。
申报要求:(1)平台管理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平台允 许运行的相关材料和等保情况;(2)具有2名相关专业背景的高 级职称专家团队作为项目组成员,把关传播内容;(3)有专门的 场地、设备,有一定的工作基础;(4)具有专业化的信息平台保 障人员,有运行保障资金;(5)拥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原创图书、 报刊或影音等科普传播作品或产品;6.具有5千以上粉丝关注的 科普博主,平台具有持续增长的浏览量和点击(赞)量。
  绩效指标:平台建成后应具有5名以上相关科学背景的高级 职称专家团队作支撑,具有2名以上从事剪辑和信息管理的保障 人员,具有2万以上粉丝关注的科普博主,具有专门的场地、成 套的专业化传播设备,完成科技部门和主管单位交付的科普任务, 任务期内至少完成20个原创优秀科普传播作品或产品,总计点击 (赞)等浏览量不少于10万次,平台关注量不少于3万人。
(二)科普基地创新能力提升
  科普基地创新能力提升(指南代码:3020201)突出前沿技术、 科技热点的成果展示、互动,主要支持有效期内四星级以上的省  级科普基地提升科普创新能力和服务效能,满足公众多元科普需  求。包括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开发科普产品、创新展陈方式等提 升基地科普创新水平,培养科普创新人才,打造沉浸式、体验式 科普基地,增强科学普及参与、互动和体验效果等。
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为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 定的有效期内四星级以上科普基地的依托单位,按照省委宣传部 2026年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方案要求、提供了“科 技下乡”方案的基地可适当放宽星级要求;(2)提供上年度开展 的重点活动、开放接待人次情况,提供基地提升科普能力的规划、 方案和建设目标等有关材料;(3)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提 升科普基地科普创新能力研究的创新基础、主要内容及特征,以 及形成的主要成果;(4)项目实施团队应包含有相应研发能力的 科普创新人才,鼓励联合研发机构共同研发;(5)县区的科普基地可不受星级限制
  绩效指标:项目执行期内基地至少完成2件以上原创科普作 品或原创科普产品,并取得相应版权和知识产权。围绕基地提升 科普创新能力的内容与成果,应在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国 际减灾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科技活 动周、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月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开展科 普活动不少于10场次,线下线上吸引公众体验、参与不少于2万 人 次 。
三、形式审查要点
以下任何一项不符合的,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1.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符 合《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和本指南要求;
2.研究领域、内容与申报指南内容相符;
3.科普图书作品的作者或翻译者属于项目组成员;
4.图书选题在科普专题研究范畴,不属于学术著作、教辅书、 汇编手册等非科普类图书;
5.短视频和动漫作品要符合制作技术要求(见附件)。
6.科普基地属于有效期内四星级以上科普基地范围,且应提  供上年度开展的重点活动、开放接待人次情况及基地提升科普能  力的规划、方案和建设目标等有关材料;按照省委宣传部2026年  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方案要求、提供了“科技下乡” 方案的基地可适当放宽星级要求。
7.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盖章页齐全;
8.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申请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额度 符合指南要求;
9.项目执行期、申报条件、绩效指标符合指南要求;
10.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盖双方公章);
11.不存在重复、多头申报项目〔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 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 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 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 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 学基金)、2025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 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12.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和科研诚信问题。
出现上述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经综合研判确定是否通过形 式审查。
四、业务咨询电话
政策法规处  0311-66509176  85803093
附件:短视频和动漫作品制作技术要求
附件
短视频和动漫作品制作技术要求
短视频作品技术要求:
1. 单个视频时长为3分钟以上,格式须为MP4 格式、16:9全 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920*1080以上。
2.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注明视频名 称,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著作权人(单位)、录制时间等。
3.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配简体中文字幕。
4.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使用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 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总时长的 10%。
动漫作品技术要求:
1.满足短视频作品技术要求。
2. 可以选择2D 动画、3D 动画或手绘卡通风格,根据主题选择 合适的风格。根据项目内容设计动画场景,确保视觉风格统一, 角色形象生动有趣,易于理解和记忆。通过视觉化的形式吸引观 众,同时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专业的概念阐释清楚,让观众轻松 的理解和接受这些重要信息与知识。
3.制作动画视频。按照分镜脚本制作动画视频,动画需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展示项目的各个方面,科学知识点需通过动态设
计直观呈现,同时,叙事逻辑清晰,避免因技术炫技导致内容晦 涩,确保内容准确、紧凑、原创、有趣且易于理解。
(1)基础分辨率。成片输出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清晰 度高无噪点。同时,可预留4K 源文件用于未来升级。帧率标准: 每秒帧数不得低于24帧,且关键帧过渡自然无卡顿。
(2)模型与材质精度。3D 模型规范:角色/场景主模型,多 边形数≥30万面,材质表现真实度应与实际相似。2D动画规范: 图形元素(图标、插画、图表)风格统一,线条清晰,矢量图形 线条闭合无断点,关键节点平滑。
(3)动画运动与绑定。3D 动画:灯光设置合理性需保证,场 景光照对比度要符合真实环境,角色动画骨骼绑定需支持次级运 动,如头发、衣物物理模拟。2D 动画:角色/图形运动轨迹符合物 理逻辑。3D、2D场景构图的美感需达标,画面元素布局比例要符 合黄金分割,动作流畅性遵循动画12原则(如挤压拉伸、预备动 作、跟随重叠等)。
4.合成与后期。色彩与细节标准:动画的色彩搭配要协调, 色彩搭配符合科学主题,主色调与辅助色调的比例要恰当。动态 范围:16bit 色深,无色彩断层或伪影,禁止过度锐化。文字排版 易读性强。
5.音效与声画同步。专业配音员进行配音,确保配音清晰、 有感染力,动画形象唇形同步。添加适当的背景音乐和音效,与 画面内容协调统一,增强视频的观赏性和感染力。音频采样率达到48kHz/24bit,WAV 格式,信噪比≥96dB。
6. 视频格式。输出视频格式为MP4, 视频编码建议H.264 。作 品需适配主流播放设备,严禁出现黑边、比例失调或音画不同步 问题。禁用非常规插件或特殊编码格式,避免无法正常播放。
 
                                                                  附件2
 
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 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河北省所属的或者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 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鼓励省外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成立时间应为2025年6月30日前,具有与项 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 装备,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 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若申报单位因机构改革、中央企业和 高校院所落户河北、地方招商引资的重点单位等原因,不满足成立 时间要求的,申报单位在确保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下 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科技厅相关专项主管处室 确认后,准许其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 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在职在岗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由项目 申报单位向相关专项主管处室提出申请)。鼓励申报单位聘请国内外 高层次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 负责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
6.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 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 程。在任何阶段,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 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冒用他人或其他单位科 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 目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 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必须符合伦理原则并填写“生物安全承诺书”。根据研究内 容,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
8.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额度、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目标及指标 不得降低。
9.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的 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经省科技厅 批准的其他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 做好审核把关和后续管理工作。
10.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不符合以上申报资格要求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二、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
(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 报。项目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涉 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须经归口管理部门以 纸件形式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程序
  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科技管理”— “科技计划” —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1.用户注册
  单位管理员、申报人实行“一人一号”。如已在系统中存在账号, 无需重新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须在 “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申报单位注册”进行注 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 信息,并如实填写“单位管理员”用户信息。“单位管理员”负责本 单位科技计划管理, 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 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后 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忘记密码”功能 进行重置。
单位注册信息须经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 录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 限仍然有效,须如实完善本单位有关信息。
(2)单位管理员负责分配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单位管理 员”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管理”—“用户管理”—“申报人用户 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报人创建登录账号,创建成功后,系统自动 将登录账号及随机密码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申报人。
2.填报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并按照申报指 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 被受理。
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上传盖章 页,经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 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 目申报单位”按钮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计 划项目审核”栏目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单位管理员可点击项目 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线查看PDF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材 料。单位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可通过短信 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
(1)直报试点单位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项目信息及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后直接推送至省科技厅。
(2)非直报试点单位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对项目信息及盖章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后自动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归口部门管理员使用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河北 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归口管理部门”页面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 “申报书审核”栏目对项目进行 审核。归口部门管理员可点击项目名称浏览项目详细信息,并可在 线查看PDF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归口部门管理员审核项目时须 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项目申报人。
对试点直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归口部门可通过“河北省科技计 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申报项目管理”— “直报项目浏览”栏 目进行浏览。
三 、申报注意事项
(一)系统账号及登录、注册注意事项
  关于账号密码忘记——
1.项目申报人、单位管理员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北省科技 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 “忘记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归口管理部门如忘记密码,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进行重置。 关于新账号注册——
1.新注册账号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 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管理员等有关信息,并 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管理部门将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 核验,核验不通过的无法登录系统。
2.单位管理员首次登录系统时须完善单位信息,修改完善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位管理员以及与单位有 关的其他信息,并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3.单位管理员添加申报人用户时请正确填写申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已注册用户不可重复添加。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单位信息。单位管理员应及时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否则 将影响本单位项目填报。
2.关于项目申报人账号。系统已对单位管理员、项目申报人信 息进行了真实性核验和唯一性审查,核验通过的信息自动锁定,核 验未通过的须修改完善并核验通过后才可进行操作;单位管理员和 项目申报人用户信息存在重复注册的只可保留一个账号,请根据系 统有关提示,联系技术人员对重复账号进行删除;申报人如需变更 工作单位,请在个人信息修改页面,点击“变更工作单位”按钮, 查询选择将要变更的工作单位申请变更,待新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 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3.关于项目负责人。申报人用户姓名默认为项目负责人。如负 责人为外单位人员,可在项目负责人信息页勾选非本单位人员并修 改负责人;如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请使用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进 行申报;如无账号请联系单位管理员进行添加相关负责人账号。
4.关于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信息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身 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信息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项目申报。
5.关于合作单位。添加合作单位时请确保合作单位的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核验不通 过的将影响项目申报。
6.关于申报书附件。申报项目有关附件材料通过系统在线上传,项目申报人须按照系统预设的附件类别对应上传,如无对应类别, 请选择“其他”,并将附件名称填写完整。附件上传后请逐项浏览检 查类别、名称、附件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类别对应错乱、附件 名称错误、附件不清晰、附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评审。
7.关于申报书盖章页。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盖章页独立一页, 每个合作单位盖章页独立一页,申报人可同时联系多个单位盖章, 节省盖章时间。项目信息填写完成后,申报人可生成及下载项目盖 章页,盖章、签字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盖章 页一并提交至单位审核。
8.关于申报书提交后再修改。在网上申报期间,申报项目提交 至单位审核后,如需修改项目内容,项目申报人在单位审核前可取 消提交。如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项目简介 的修改,须重新生成盖章页并下载,盖章、签字后重新上传盖章页, 如不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项目简介的修改, 盖章页不需重新上传,修改完善信息后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再次提 交至单位审核。申报项目经单位审核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 申报人如需修改项目内容,单位管理员在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审核 前,可退回项目,退回后的项目由项目申报人修改完善提交后,须 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再次推送至归口管理部门。
9.关于项目审核退回后项目修改截止时间。如项目提交后被单 位审核退回,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如项目 提交后被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退回, 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 可修改并重新提交。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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